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教导处 | 发布时间: 827天前 | 58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局属各中、小学(含民办):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17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请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小学(一、二年级可不参加)、初中、高中的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员(含家长)4类人群。(注意:目前正处在各学校毕业年级离校、新生未入校的阶段,问卷学生群体要以在校生为主,比例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上调,确保参与率。)

二、调查时间和内容

1.区域调查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0时至2022年8月26日。

2.调查内容主要围绕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为互联网+调查,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在2022年8月18日0时调查问卷正式开放后,调查对象通过扫描大连市问卷二维码,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区市县(选择中山区)和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题结果内容保密。

四、工作要求

1.及时发布。请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有序组织小学、初中、高中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在8月18日将二维码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发布公告(题目名称中要体现出“满意度调查”字样),公告内容保留到8月29日,各学校要保存公示截图备查(8月18日、8月29日能体现出这两个日期的两张公示截图)。

2.加强管理。请各校做好工作安排,加大宣传力度,专人负责,确保参与学校学生、社会人群(含家长)参与答卷率达到70%以上、学校教师参与答卷率超过80%、学校校级干部参与答卷率100%,认真完成调查任务。届时将对各校的信息公开、填报、参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有效完成。8月18日17点前,各校将今天公告截图发给各校责任督学。8月26日16点前,各校将“问卷调查统计表”发给各校责任督学。8月29日16点前各校将“29日的公告截图”发给各校责任督学。

XX学校问卷调查统计表

分类


总数

参与答卷数

参与率

 

学生(分学段)

 

三年级(初二)




四年级(初三)




五年级




六年级




学生汇总





教师





校级干部





社会人员(含家长)





联系人及电话:孙丽娟   82318102

  

                         中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8月18日